白癜风的临床表现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1-04 进入论坛
本病男女均可发生,从初生的婴儿到年迈老人皆可发病。15~30岁为发病高峰。
皮损表现为局部色素脱失斑。呈乳白色,大小不一,从1~2cm2到几十cm2不等。形状不定,一般为圆形、椭圆形,也有不整形、地图形或呈网眼形。数目不等,从单个皮损到多发白斑。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发生。外露部位如面部、手背。黑色素较多的部位如乳头部,以及易受摩擦部位如颈部、系腰部较易发生。根据我们的资料,最多的部位为面部,以下依次是上肢、下肢、腹部、胸部、背部、颈部、头部、外生殖器及肛周部。上肢白斑大部分在手背、指背,而下肢主要见于小腿。分布常常为对称,但也可以局限在某一部位或单侧发生,也可沿皮节分布。白斑境界清楚,有的边缘部色素反而增加,有的白斑中可见到残留的正常皮岛。白斑部毛发也可完全变白,粘膜部位也可受侵犯,部分病人口唇、龟头、包皮侧粘膜亦可累及。
初发时多为色素减退斑,一片或几片,色素未完全消失,故可与正常皮肤分界不清,也有开始发病时为点状色素减退斑。皮损逐渐发展扩大。色素完全脱失,可互相融合,与正常皮肤分界清楚。皮损的发展和静止常交替进行,部分病人有明显的季节性,一般春末夏初时明显加重,冬季可静止或减轻。有的病人皮损可较长时间局限于某些部位,而有些病人则发展迅速,很快波及全身。
大多数病人无任何自觉不适感,极少数病人初发时局部可有轻度瘙痒或不适感,病情发展扩大后,不再出现症状。约半数以上病人发病时可找到某种诱因。最多见的为精神因素和局部损伤因素,我们资料分别为20%和18.5%精神因素包括精神创伤,工作极度紧张,情绪波动等。局部因素则包括皮肤外伤和局部湿疹,皮炎等炎症性皮肤病。其他诱因为日晒(特别是暴晒),系统疾病、手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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